各证券公司:
根据《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备案与报送指引》(中证协发〔2024〕243号)要求,证券公司应当于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收益凭证半年度报告。为指导证券公司更好地履行收益凭证半年度报告报送义务,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发布了《关于报送2025年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半年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半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内容、方式等相关要求,同时制定具体报送模板。各证券公司报送人可登录场外证券业务报告系统,通过消息推送查看《通知》,及时按照《通知》具体要求履行半年度报告报送义务。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