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价发〔2024〕130号
各参与人:
为衔接《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中证协发〔2024〕243号),进一步规范收益凭证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发行,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收益凭证发行办法》,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现予发布。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收益凭证发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与转让规则》(中证报价发【2016】30号)、《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私募产品注册规则(试行)》(中证报价发【2017】41号)及《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私募产品和业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中证报价发【2018】217号)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