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度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03月31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用风险的发现与识别能力,现就做好2021年上半年度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场参与人应当按照《报价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业务操作指引(试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切实做好风险监测、排查、分类预警和化解处置等风险管理工作,积极履行信用风险管理义务和相应报告义务。

   二、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2021年上半年度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报送的范围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报价系统挂牌的资产支持证券。

   三、各公司债券管理人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报送的范围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处于存续期的挂牌债券。

   四、本次报告编制过程中,各管理人应当结合2020年定期报告开展分析、监测与排查,以风险为导向,重点说明违约类、风险类、关注类产品以及上一报告期末后风险分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证券的风险事项、分类依据和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证券如为风险类、违约类的,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指引》规定及时提交信用风险管理临时报告,以及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持续报告相关证券的风险状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风险化解处置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等信息。

   五、本次报告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送,报告盖章扫描后请发送至报价系统邮箱:abs@cmdm.org.cn(资产支持证券)、bond@cmdm.org.cn(公司债券)。

   六、本次报告报送如存在报送不及时或漏报、错报,或发现管理人在信用风险排查或推进化解处置中未按规定履行相应信用风险管理义务的,我司将根据《指引》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视情况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实施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