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人:
为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运行秩序,防范交易风险,促进报价系统债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报价系统对参与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身债券交易业务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应学习和落实债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别是加强对新近出台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在合规前提下开展债券交易。
二、参与人必须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健全债券交易相关的各项内控制度并切实执行。
三、参与人应规范债券交易行为,特别是不得进行相互租借账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抽屉协议’或通过变相交易、组合交易等方式规避内控及监管要求,并将自身杠杆操作控制在合理水平。
四、参与人应当主动建立多指标、差异化的债券交易价格和利率比较基准体系,避免过度依赖单一比较基准;同时,满足报备条件的交易要应当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备案并作出合理说明。
特此通知。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