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系统各参与人及投资者: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参与人,已获得报价系统开展做市业务资格,成为报价系统做市商。我司原计划报价系统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发行的国海证券海智丰221期、国海证券海智丰227期、国海证券海智丰232期、国海证券海智丰236期、国海证券海智丰240期收益凭证提供做市服务。现依据报价系统的相关规则,我司于2018年3月28日提前终止针对上述收益凭证的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