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须知》的通知
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根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我司起草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须知》,请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受托管理人遵照执行。 对起息日在2015年1月15日(含)以后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请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于6月30日前完成补充备案。 目前,我司正在开发非公开发行债券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在备案系统正式启用前,请承销商、受托管理人通过邮件方式报送备案材料;备案系统启用事宜,我司将另行通知。 感谢对我司工作的支持。
备案联系人:魏馨 备案邮箱:zqbeian@sac.net.cn 电话:010-83897850
关于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须知(试行)》的通知
201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