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
目前,国内基金公司同类产品中,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外部增信模式已较为普遍。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不违反现行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公司应在产品合同中重点披露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资质、公司实力、担保内容、责任承担方式等信息。证券公司不得违规向投资者做出保证本金和预期收益的承诺。
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