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转让操作指引
2014年04月18日

私募产品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完成转让注册后,即可在报价系统在线转让。报价系统交易级参与人可在报价系统发布意向,寻找交易对手方,并选择适合的转让方式进行私募产品的转让。

报价系统为私募产品提供了灵活、多样的转让方式,目前支持私募产品协商成交、点击成交、双边报价、拍卖和标购等转让方式。

1.协商成交

选择协商成交方式的,双方就报价转让意向协商一致后,双方分别在报价系统发出两个买卖方向相反、其他内容完全一致的报价指令,经报价系统匹配确认后成交。

2.点击成交

选择点击成交方式的,一方在报价系统发出定价报价指令,另一方在报价系统针对该指令进行点选后即可成交。

3.双边报价

对于可以采用双边报价的私募产品,由符合条件的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发布双边报价。参与人可以查询相应产品的双边报价信息,并直接点击成交。

4.拍卖

选择拍卖方式的,作为卖方的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发起拍卖竞价,其他参与人在规定的拍卖时间里针对拍卖的产品提交竞买报价,在拍卖时间结束后,报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将最高竞买报价予以确认成交。

5.标购

选择标购方式的,作为买方的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发起标购竞价,其他参与人在规定的标购时间里针对标购的产品提交竞卖报价,在标购时间结束后,报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将最低竞卖报价予以确认成交。

参与人可通过在线转让平台查询私募产品转让报价信息、资金和持仓信息等。此外,参与人还可代理合格投资者进行私募产品的转让。


详细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在线转让操作指引》。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在线转让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