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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2020-02-18


各公司债券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受托管理人: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报价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报送及披露年度报告。

   二、凡是2019年12月31日前在报价系统挂牌,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含当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

   三、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参照现有债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发行人、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对于年度报告中存在的错误、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发行人应当及时刊登补充、更正公告及补充、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公司债券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其所担负责任的性质,并承担相关规则及协议所列明的责任;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应根据相关规定,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协助发行人完成相关公告的挂网工作,并结合年度报告披露情况及时开展信用风险动态监测和排查工作,持续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五、发行人应当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我司网站www.interotc.com.cn参与人专区或固定收益平台信息披露专区披露年度报告。发行人如因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应及时向我司报告相关情况,并提交暂缓披露的申请,疫情防控期间,受托管理人需积极履职尽责,做好相关债券的风险监测工作。

   特此通知。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