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组织建设

公司开展柜台市场业务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构架,包括董事会经营层柜台交易业务管理委员会柜台市场部。

公司董事会确定和授权公司开展柜台市场业务。

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对公司开展柜台市场业务进行具体决策。

公司设立柜台交易业务管理委员会向公司经营层负责,根据公司经营层的授权,履行相关决策职能。柜台交易业务管理委员会由柜台市场部、零售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运营中心、战略发展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以及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公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等相关分管高管任副主任委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

公司设立独立运作的一级部门——柜台市场部,柜台市场部下设产品管理部、销售交易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等二级部,负责柜台市场的具体管理和运营,包括产品发行部门管理、报价商资格管理、柜台交易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交易管理、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

2、协作机制

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与公司柜台市场部形成协作机制,保障柜台市场业务的开展。

公司柜台市场相关的支持部门包括公司零售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计划财务部、运营中心、研究所、信息技术管理部以及战略发展部,分别服务于柜台市场的客户发掘、业务推广、合规及风险管理、自有资金划拨、后台清算交收、产品登记存管、产品估值以及交易系统的开发、运营等。

公司固定收益部、权益类证券投资部、融资融券部等业务部门以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创新证券投资子公司等子公司作为业务参与部门,创设柜台交易产品,为公司柜台市场提供多样化产品。

公司稽核部作为业务检查监督部门,对公司柜台市场业务进行事后稽核,并出具稽核报告。

公司各分支机构负责柜台市场相关产品的具体销售和业务执行,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管理下,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负责受理客户的柜台交易申请、资质初审、投资者教育、风险揭示和签约等事宜。

3、授权体系

公司柜台市场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体系,公司经营层、柜台交易业务管理委员会、柜台市场部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确定和调整柜台市场的业务规模额度;决定与柜台市场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责;决定柜台市场相关管理制度;决定柜台市场机构的准入及退出;对发行规模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产品进行审批。

柜台交易业务管理委员会向公司经营层负责,并根据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领导和协调柜台市场业务的发展;组织拟定或制定柜台市场相关管理制度;对发行规模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的产品进行审批;对发行规模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产品进行初申,初审通过后报公司经理层审批。

公司柜台市场部负责具体制定柜台市场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对上柜产品进行审核;对发行规模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的产品进行审批;对发行规模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产品报柜台交易业务管理委员进行审批或初审。

4、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柜台市场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起到保障作用。

公司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海证字[2013]013号),对公司开展柜台市场业务的组织管理、产品管理、交易管理、销售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账户管理、清算交收管理、信息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是公司柜台市场业务内控管理的核心基础制度。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营业部操作规程(试行)》(海证字[2013]012号),用于规范公司营业部柜台交易业务的操作,包括投资者教育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品账户开户、产品账户重要信息变更、产品账户销户、产品账户信息查询、业务档案管理等方面。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产品管理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规范公司柜台交易产品的设计和交易转让业务,包括产品准入管理、产品评价管理、产品发布管理、产品结束管理等内容。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报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规范公司柜台交易报价业务的操作,包括报价商管理、报价原则、报价风险控制等内容。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产品账务管理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规范公司柜台交易产品账务管理,规范柜台市场交易产品的操作,包括账户管理、独立账户的账务管理、非独立账户的账务管理等内容。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规范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结算管理,包括账户体系、结算管理等内容。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业务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保障公司柜台交易业务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包括合规管理机制、信息隔离措施、合规考核及合规问责等内容。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加强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因素、风险控制机制、风险控制措施、检查及报告等内容。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业务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规范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反洗钱工作,包括反洗钱职责、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资料保存和信息保密、检查与监督等内容。

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市场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海证字[2013]060号),用于规范柜台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流程及方法,包括柜台交易市场发行产品的会计核算、公司提供报价买卖柜台交易产品的会计核算等内容。

5、系统建设

公司通过改造+新建的方式,整合原有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结构,平稳、可靠地实现了公司信息系统支持柜台市场初期业务的目标。公司柜台市场业务信息系统涵盖客户、服务、交易、撮合、登记结算和风控等内容,具体包括:

经纪业务子系统:在现有集中交易系统的基础上扩充完善相关功能,以支持柜台交易经纪业务的处理,包括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交易委托的申报、回报、查询,客户的结算与存管服务等。

服务子系统:通过改造扩充公司现有网站和网上交易系统,为客户提供柜台交易平台的相关产品与交易信息揭示功能;通过改造扩充公司CRM系统,实现柜台交易产品初选、公告、产品生命周期等相关流程控制和产品上柜控制;在OA系统新增柜台交易产品上柜审核流程,实现对拟上柜产品的内部审核管理。

报价撮合子系统:新建报价撮合子系统,为所有进入柜台交易平台的订单提供报价撮合服务,对所有柜台交易平台接受的订单进行处理,包括撮合处理、成交回报、成交信息生成、发布柜台交易市场相关信息等,并实现投资者人数控制,以符合201361日以后证券公司不再发起设立新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定。

登记存管子系统:通过改造登记存管子系统,为所有参与柜台市场的结算参与人提供账户登记与资产存管服务,包括柜台交易市场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柜台交易产品资产的薄记功能,同时也承担整个柜台交易市场的一级清算功能,提供整个市场最终成交的结算服务。

外联子系统:复用当前集中交易系统的外联系统作为柜台交易平台的外联系统,负责与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系统的互联职能。

目前,公司柜台市场业务相关的经纪业务子系统、服务子系统、报价撮合子系统、登记存管子系统、外联子系统等,运行情况良好,基本满足公司柜台市场业务运营管理要求。

6、产品开发情况

截至2013年7月底,海通证券共通过柜台市场发行十二款产品,分别为一海通财系列产品四款,海通资管月月财产品一款,以及海通资管海富系列产品三款、海融系列产品二款、海新系列产品一款、创金系列产品一款。十二款产品累计募集规模超过62亿元,累计参与投资者2.36万人次。

上述产品中,一海通财系列产品可通过柜台市场进行交易转让,公司以双边报价的方式为产品提供流动性。截至目前,柜台市场累计报价转让成交30余万份,累计成交金额3000多万元。通过报价转让,产品的流动性得到了保证,极大地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此外,公司为柜台产品持有人提供协议转让服务,累计成交金额2.5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