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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公司债政策依旧严格 多数发债申请仍未放行
2017-02-17

   近日证监会放行金隅股份40亿元公司债,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甚至一度有声音称这是房企融资政策有所松动的迹象。

   不过,证券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房企融资政策并没有松动。核准通过的公司债所募集的资金,更多集中在保障房等国家鼓励层面,商业地产项目仍然严格受限。

   上海一位券商人士表示,交易所目前仍在受理房企公司债发债申请,但发行结果尚未改观。“一轮轮反馈,其实类似于劝退了;反馈到最后,也说不出什么东西,只能申请撤销材料算了。”

   政策要求依然严格

   2月13日,金隅股份公告称,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40亿元。证监会要求,金隅股份此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这是否意味着房企融资政策已有所松动?北京一家国企大型券商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要求依然严格,去年11月份至今,除了此次金隅股份外,通过审核且比较典型的项目都是以绿色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为主要投资方向,符合国家鼓励方向;而且是公司自己带地产业务但地产业务非主营业务的,才能发行公司债,比如格林美。

   去年10月2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明确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同时,该规定还细化了房企发债的准入门槛。

   随后,11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企业债券审核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意见》,要求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项目。

   两个文件一出,去年11月份至今,房企公司债鲜有核准案例,更多房企公司债走向“终止”。

   还在受理未见放行

   此次金隅股份公司债核发是否属于以绿色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为主要投资方向?上述人士认为,尽管金隅股份该次募资未限制资金用途,但在金隅股份的业务版图中,有保障房、自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业务量,符合相关要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房企融资政策的放松,反而说明了政策要求仍然严格。

   房地产类公司债政策分类调控的态势还在延续。目前,交易所对地产类公司债的反馈审核标准主要参考去年10月28日下发的《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该监管函要求对房地产业采取“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的分类监管标准,将房地产企业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摘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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